旅行的意义
關於旅行,我去过的地方真不多,所以一个「門外漢」的角度來說這件事,確實有點勉強,姑且就當是閒聊吧。
就我而言,我覺得如果單是去看它的『繁華鬧市』,所謂大都市的風采或是一些鄉間小路、宜人的風光美景就太簡單了點。我不是覺得不好,而是缺乏自驅動力去這樣的地方。如果是多人一起去,我認爲是可以考慮的。但是又說回來,名勝古蹟我是不看的,大都市也不想去。
那究竟旅行這件事,追求的是什麼呢?前幾年流行的一個詞叫『朝聖』,我覺得說出一半,即是對內心嚮往的一種追求。
方盈的自在住 {Apartment Life}里,『住所之外』中說到這點:
總是喜歡在一些自己認爲美麗又舒服的地方流連忘返,陰魂不散似的舊地重遊又重遊,看到好看有趣的人物、地方、東西、事物、頓時心花怒放,什麼事情都可以置之腦後,忘得一乾二淨,唯有算是對「美好」從一而終吧。
這樣的心情和我去到一些很讚的獨立書店的心情是一樣的,很多人奔波勞累,在旅行的時候企圖把所有地方都走一遍,但我覺得只要去過幾處內心覺得「美好又舒服」的地方就夠了,這樣的地圖是很私人的,在所有流行的旅行攻略書里都找不到。 就拿我來說,假如要去日本的話,可以去A TO Z CAFE 坐坐,看看NARA;去鎌倉的『麻心餐廳』二樓對着深藍的海吃個晚飯,白天看看『路面電車』;去青山立美術館看看寺山修司、奈良的舊作;去Live Spot 20000V 聽一次地下音樂表演....若是去英國,則去貝克街逛逛;去一些博物館、獨立書店與唱片店....
坦白說,第一次到一個地方,不人云亦云是很難的,總想看看它摩登、輿從不同的一面,難免入俗,也是情非得已。我上面所說的是帶有自驅動、個人色彩以及喜好的心水之地。基於每個人的審美、價值觀、視野的不同,喜歡的地方當然也不同。就有人『爛情到風魔』,竟說出這樣的話:「我其實一點都不喜歡音樂,也不愛看電影,更不喜歡文字的東西。」聽到這裏,就想到Woody Allen 在電影「安妮·霍尔」中想表達的,要麼兩個笨的人在一起能長久,要麼就兩個人都聰明。其實意思就是兩個人要在一個頻率上,才能接收到對方的信號。
這樣想來,如果你找不到一個能喜歡你所喜歡的人去旅行,那就一個人去吧!
註:『爛情到風魔』引自張敬軒的歌「溫馨提示」。